1、当初女方一直主张要20万元彩礼但婚介方却告诉男方女方要30万元彩礼最终男方把30万元彩礼给到了婚介 婚介拿走了其中10万元。
2、赵某(男)以现金的方式给付张某(女)彩礼30万元,同日两人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。因无感情基础,张某一直拒绝履行夫妻义务。双方均同意离婚,但在彩礼退还问题上,双方却持有不同意见。男方主张必须全额退还彩礼,女方一家认为最多只能退还10万元。
3、 原来,当初女方一直主张要20万元彩礼,但婚介方却告诉男方女方要30万元彩礼,最终婚介拿走了其中10万元,把剩下20万元给到了女方,并且又收了男方2万元的介绍费。
4、这起离奇纠纷牵出了婚介所介绍费的利益瓜分,也令人反思在婚姻交易中金钱的角色。彩礼并非只是男女之间的礼物,而是背后潜藏着诸多利益的复杂交易。这样的情况也让人对婚介所的透明度产生质疑,为何他们在交易中悄悄"分账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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