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余华英,女,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人,“杨妞花被拐卖案”嫌犯。余华英陆续伙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龚某良拐卖多名儿童,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。2004年,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,和丈夫隐瞒真实身份,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后获减刑三年,于2009年执行期满获释。
2、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,余华英被判处死刑。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,1993年到1996年期间,余华英与同伙为牟取利益共拐卖了包括华兰和华白在内的11名儿童。
3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。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4、在云南警方的坚持努力下,查实余华英的丈夫2003年涉嫌拐卖一名儿童到河北邯郸,而且是跟余华英一起卖掉的。”杨妞花称,云南警方办案人员曾两次来到邯郸,其通过寻子志愿者雷公向云南推荐了江西警方的技术,最终在河北、云南、江西三地警方共同努力下找到了这名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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